桂花鄉社區飼養寵物管理辦法
一、依據九十四年八月十五日管理委員會決議辦理。
二、寵物種類:本社區現行指定二種動物既為狗、貓之飼養者(未指定之動物視狀況列入規範)凡是製造社區環境污染及安寧之動物,均予以管制對象。
三、管理委員會將凍結社區現有之狗、貓之飼養者數量,經登記管制截止後僅能出不准進之措施。
四、每隻動物須簽署一份切結書,並繳交600元保證金,狗牌製作費用300元(遷出退回狗牌及保證金費用)。
五、凍結後不得再度增加飼養數量,若查獲未登錄於管制名單內,視違反社區訂定規範禁止飼養
六、新搬入之住戶一律禁止飼養,並訂定於規約內強制規定。
七、飼養者請遵守以下規範:
(一)若發現於社區公共區域隨地便溺而不主動處理者。
(二)日、夜間狗叫聲經勸導而無法制止者。
(三)住家內狗臭味已妨礙住戶污染無法排除者。
(四)凡是已登記在案之寵物,離開屋內未佩帶社區狗牌者。
(五)以上凡是有住戶反應或管理員查獲確實,將要求簽名認同或以勸告單為憑證,連續觸犯三次記錄將取消飼養資格,並沒收保證金600元費用,限期一週內將寵物移出社區。
【未來我們希望能還給桂花鄉全體住戶一個乾淨的社區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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